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塑料顆粒廠的國家政策

塑料顆粒廠的國家政策

需要具體分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公告(2020年第8號),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197項國家標準和1項國家標準修訂自2020年4月28日起陸續實施,其中4項塑料行業相關國家標準自1年6月起實施。具體政策如下:1。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得到當地環保部門的批準。二、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滿足生產要求。三。主要汙染:壹般來說,主要是回收廢塑料的清洗汙水、化學加工產生的廢氣汙染、廢水處理後的固體廢物處理。四、環保:根據汙水情況,要有明確的汙水處理設施,然後按照國家汙水排放標準排放。對於廢氣的處理,活性炭可以用來吸收可能的有機廢氣。五、對於固體廢物,應直接與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機構簽訂合同,由他們進行專業處理。

法律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十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壹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汙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 上一篇:股東每個月發工資嗎?
  • 下一篇:中級會計中的合同法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