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在公司工作可以拿工資。根據公司法,公司應該支付員工工資。不在公司工作,不擔任董事、監事職務的股東,不應該發,也不應該發。關於工資工資是員工在勞動關系存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是作為股東,妳必須為這個公司工作。如果妳既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又在這家公司工作,那麽這家公司就應該給妳發工資。股東的資產收益權《公司法》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剩余的利潤,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股份的比例進行分配。不存在半年利潤分配的問題。股東之間的利益分配和員工不同。員工工資按月結算,但股東可能按季度或年度結算,因為如果壹個月盈利,下個月可能繼續投資或支付員工工資,公司可以更靈活地按季度或年度支配部分資金。
法律客觀性: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2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系的通知》第二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