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援助的實施,如同冬日裏的壹抹陽光,為社會中的貧困弱勢群體灑下壹縷溫暖的陽光。近年來,隨著我國基層法律援助的快速發展,在維護社會公平、保護公民權益、促進基層穩定的過程中,越來越顯示出中國特色。
在我國基層,法律援助人員主要是在法律援助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中履行法律援助職能的人員,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和實施人員。
從受援對象來看,我國法律援助包括低收入家庭、五保戶、農民工、婦女、兒童、老人等弱勢群體;還包括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未委托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但患有嚴重的視力、聽力、語言等身體疾病,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此外,隨著各地法律援助相關規定的頒布實施,法律援助事項的範圍也在不斷擴大。
為了讓更多的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服務,司法部推動各地將就業、就學、醫療、社保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範圍。,進壹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逐步將法律援助範圍從低收入群體擴大到低收入群體。可見,在我國,法律援助案件和受援人的範圍正在日益擴大。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它開始延伸到所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