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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和保證金的區別

押金和保證金的區別在於:

1,性質不同:押金是壹種合法的擔保方式,押金只是壹種交易形式,沒有法律效力;

2.設定者範圍不同:押金只能由租客擔保,押金可以由第三方擔保;

3.違約後果不同:定金具有擔保和使用債務人履行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收回定金。如果房東不履行合同義務,和雙倍返還押金的後果是不壹樣的,全額返還就夠了。

定金是壹種擔保物權,具體來說是壹種特殊形式的質押擔保,即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將壹定數額的金錢或等價物轉移給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項下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從定金中優先受償。

保證金是指合同壹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存在另壹方或第三方的款項。這個概念應用廣泛,比如合同保證金,招投標中的履約保證金,期貨交易中的保證金,甚至取保候審中的保證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87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587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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