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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履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遲延履行的法律後果是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遲延履行屬於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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