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婦女是惡劣的,法律上有侮辱婦女的相關情節。只要符合立案標準,處罰就是五年以下,如果是當眾侮辱,就是五年以上。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客體是婦女的人身自由權、隱私權和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女性身體動作不受非法幹涉的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女性享有的支配自己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領域的壹種人格權。他們私人領域的不可侵犯性包括他們的身體不能窺視,不能猥褻,這是壹項重要的權利;所謂名譽權,就是女性在自身屬性和特征所展現的社會價值的基礎上,所享有的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