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等研究開發活動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處理賬戶時:
1.相關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2.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目的並形成無形資產的,應當根據賬戶余額,借記無形資產賬戶,貸記研究開發支出資本化賬戶。
3、企業購買正在進行的研發項目,應先按照確定的金額,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未來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上述規定處理,區分資本化部分和費用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