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是指在報紙、通訊社、電臺、電視臺等媒體進行攝影報道的工作人員。
其中,獎金部分主要是按節目數量計算的稿費之和。無論哪個頻道都是每次幾百元的水平,新聞頻道的主持人基本都是靠跑量跑總,而壹些主持大型欄目和晚會的綜藝主持人收費要高很多,但基本都維持在幾千元的水平。缺點是出場次數較少。
央視主持人的工資與其工作年限和表現密切相關,而綜藝節目主持人的收入往往高於新聞主播。此外,知名主持人在嘉賓主持、剪彩、慶典、講座等活動上的花費在6-8萬元,甚至超過65438+萬元。原來主持人壹般都有「兼職」,很少有主持人靠臺灣的工資生活!
主要類別:
記者根據工作性質分為文字記者、攝影記者、廣播記者、電視記者和網絡記者。
根據報道內容分為政治記者、軍事記者、經濟記者、文教記者、科技記者、體育記者。
按地域分為本地記者、外國記者和特派記者。新聞機構還在編制外聘請特約記者,進行專題報道或對特殊地區和部門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