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使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規範人民幣現金收付。壹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現金;第二,非現金支付是在現金基礎上的發展。兩者兼容並包,和諧發展;第三,尊重公眾自主選擇的權利;第四,不得排斥或歧視現金支付。?
這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使用智能技術困難的通知》明確表示,公眾確實有自主選擇支付方式的權利。如果因為使用現金受到歧視或排斥,可以保留證據,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舉報。作為中國公民,他們應該依法積極維權。公眾應該清楚地知道,作為中國人,我們應該自覺地愛護人民幣,維護其形象,並養成良好的現金使用習慣。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現金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屬於違法行為。如有人民幣現金收付違規行為,相關人員可通過留存證據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地方機關舉報,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地方機關將依法查處,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