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新辦法擴大了資助企業和人才範圍,適用企業範圍擴大到在揚州註冊成立的正常納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銀行、保險、電信、供電等企業除外),許多創新創業的小微企業被納入保障範圍。住房補貼對象增加了在揚州投資創業的碩士以上學歷人才。
上述企業引進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人才,符合壹定條件的,可連續三年享受每月500元至3000元的租房補貼;具有碩士以上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全日制人才,具有同等學歷或專業技術資格來揚州投資創辦科技型企業的人才,經揚州市市級以上人才工程批準的各類高層次創新人才,可享受6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壹次性住房補貼。其中,租房補貼政策面向市內企業,住房補貼政策面向市區企業。取消了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中要求企業支持、要求人才不得享受保障性住房等相關約束和限制。
記者了解到,新辦法適用於2018 1後企業新引進人才。為保證新舊辦法的有序銜接,揚州還為2018 1之前企業引進的人才設置了住房補貼政策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