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簡單。有幾種情況。1:昨天妳計劃作案,試圖從雜貨店老板那裏偷壹個紫雲。他出去嫖娼,妳采取了行動,但是那天命案發生的時候,隔壁王阿姨發現了,報警了,所以妳要殺人,所以命案沒有浮出水面...(這是緊急情況)2:妳調查了雜貨店老板出城時間的情況,知道是誰。這壹次,妳不得不為中國香煙而戰。作案前,妳用迷魂藥勾住了那只愛管閑事的德國牧羊犬大黃,輕而易舉就解決了,還吃了新鮮的狗肉。然後妳偷煙成功,意外發現壹張250元的活期存折。) 3.妳知道很多人會妨礙行動,所以妳帶了武器、錘子、彈簧刀、指甲鉗和剪刀。(沒用,拿刀更有勇氣)所以有了這種心態,為了壹瓶酒或者二鍋頭,妳什麽都不怕,於是妳洗劫了雜貨店。(這是壹個殺人的心理暗示,因為妳是有準備的,但畢竟妳沒有遇到任何人。)4:妳就是沒辦法,所以妳就隨便找了個雜貨鋪偷東西,可是哪個知道這個雜貨鋪比妳還窮,而且是標準的清水房。妳殺了之後,生意上不舒服的人窮到隨便殺了兩條貴賓犬和壹只正在睡覺的流浪貓。(太慘了)他們把籠子裏的小白鼠打死了,簡直太悲慘了。它還是懷孕了。這是不道德的。壹具屍體殺死了兩個人。哦,不對,小白鼠b超後是雙胞胎。(這是隨便殺的意圖。)我明白了。我不是在法律上亂來,只是想明白,即使法律有漏洞,公民也要自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而那些愛鉆法律空子的人總有壹天會受到懲罰。殺人和謀殺都是違反法律的,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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