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家庭重組後兄弟姐妹可以結婚嗎?

家庭重組後兄弟姐妹可以結婚嗎?

法律分析:我國民法典以自然血緣為基礎,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繼子女只要沒有血緣關系就可以結婚,法律沒有明確禁止。但是實際執行起來有障礙,因為結婚的時候主要是以戶口本上登記的信息為準。如果兩個人的戶口本上有兄妹關系,如果要結婚,必須證明兩人沒有血緣關系,需要提供親子鑒定和情況說明。此外,法學界也存在爭議。有些人認為計劃通過血親結婚是不道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105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 上一篇:中醫研究生課程
  • 下一篇:駐馬店西平建業城銷售熱線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