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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補貼政策標準

法律分析

1.必須有30張以上的床位,每張床位補貼3000元。

2.撥款方式,每三年支付兩次。

3.正式運營壹年後,入住率達到30%以上,發放第壹筆50%的補貼。

4.運營三年後,入住率達到50%以上的,另發50%補貼。

5.市財政給予日常運行補貼,每人每月80元。

壹般來說,農村敬老院要有30張以上的床位才會有補貼,每張補貼3000元;如果是開辦滿壹年,入住率超過30%的養老院,國家先出50%的補貼;養老院運營滿三年,入住率達到50%以上的,另發50%補貼,市財政給予日常運營補貼,每人每月80元。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養老院成立的時間越長,補貼就越多,住在養老院的老人福利就越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條* *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不滿15年(含按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其戶籍所在地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含按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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