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養老院沒有具體的年齡限制。需要照顧的時候可以去養老院,壹般是50歲以後,但是大部分老人會選擇60歲以後甚至更老的時候去養老院。對於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養老院沒有具體的年齡限制,在那裏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顧。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壹條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應當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
服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以及老年人指定的經常聯系人;
(3)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
(四)收費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地點;
(六)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八)違約責任;
(九)意外傷害責任的認定和爭議解決方法;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