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女職工產假壹般為98天。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但各地在上述基礎上增加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職工產假的,按其規定休產假。2.產假是指30天的困難產假。3.產假包括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4.流產假主要根據流產時間確定,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產假15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產假42天。5.哺乳假:嬰兒出生後,每班應護理哺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個獨生子女的哺乳時間為30分鐘,也可以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並計算。多胞胎的,每多生壹胎,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生育後,如有困難並有工作證,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哺乳假6個半月。6.產假:女職工懷孕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懷孕12周內的初次檢查)的,應當計入工作時間。7.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處理。二胎產假的計算:根據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法》規定,孕婦在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範圍內生育二胎的,均可享受產假。產假天數與生孩子或生孩子的天數相同。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上一篇:煙臺大學法律系全國排名下一篇:壹個男人在火車上偷走了壹個熟睡的女人。這個人違反了什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