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不是禁漁期,在河裏捕魚不違法;
2.如果在禁漁期進行捕撈活動,是違法的。但如果當地明令禁止隨意捕撈,就要遵守當地的政策。
釣魚所需的條件:
1,必須持有有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登記證書、捕撈許可證證書,確保船舶證照壹致,與證照行業壹致;
2.要確保值班船員達到最低配員標準,普通船員全部持證上崗;
3.所有員工必須足額參保,實行實名登記制;
4、必須確保北鬥、AIS等通信設備處於正常狀態。
綜上所述,在內陸水域和近海從事捕撈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捕撈許可證對漁具種類、場所、時限和數量的規定進行作業,遵守保護漁業資源的規定。
法律依據:
《捕撈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進行捕撈活動,中國籍漁船在公海從事捕撈活動,應當經審批機關批準並取得捕撈許可證,按照捕撈許可證規定的漁具種類、場所、時限、數量和規格、捕撈品種等進行作業。已經實行捕撈限額管理的品種或者水域,應當按照規定的捕撈限額作業。
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和自然保護區從事捕撈活動。
捕撈許可證應當隨船攜帶,徒手作業的應當隨身攜帶,妥善保管,並接受漁業行政執法人員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