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層物業用房是指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物業項目,用於辦公、存放物料、值班和居住的房屋及配套設施。如物業辦公室、物業員工食堂、物業員工宿舍、維修及制劑倉庫、高低壓配電室等。
第二產權房沒有產權,其面積分攤到各業主購買的住房面積中的分攤面積。也就是說,產權房屬於全體業主的財產。在合同有效期內,物業管理公司對上述房屋有無償使用權,但無產權。
第三產權房既然屬於業主的財產,不能也不能改變,必須用於物業管理。物業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用途,即使違法,也是違法的。不僅要追繳違法所得,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吊銷物業管理資質,並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
第四,各地區的物業管理用房面積沒有強制性標準,這與房屋建築和設備設施安裝有關。
物業管理的面積要求是多少?
1.物業管理辦公用房應當至少占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築面積的0.2%。
2.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應提供不低於1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
3.業主委員會用房的建築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在期限屆滿前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