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物權法》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壹章的規定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壹個物業小區的所有權分為三種:業主專有部分(妳說的私有部分)、部分業主的公共部分和全體業主的公共部分。
業主專有部分,簡而言之就是妳房產證上明確標明的面積和範圍。當妳打開門,房子裏的壹切都是妳的私有財產。需要說明幾點。非承重結構中線以內的墻體也屬於妳,但如果是承重結構或者房屋外墻,則屬於整棟樓業主使用的部分。如果妳是底層或者頂層的住戶,底層天井和頂層露臺如果沒有在房產證上註明,不歸妳所有,但是妳有專屬使用權。從入戶表到妳家所有管道設施的水、電、氣都是妳的私有部分。
有的業主* * *用有的,簡單來說就是垂直房號或者同壹樓層的業主或者整棟* * *所有的部位、設施、設備。根據設施設備的具體用途。比如屋頂、外墻、承重墻、電梯、樓梯、走廊、建築中的水管、水表等等。
所有業主* * *使用的部分,簡單地說,就是妳們底樓門外的部分、設施、設備。比如小區業主使用的泵房設施,道路,綠化等等。
妳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