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執行可以報考公安。刑事執行不是公安專業,是法學專業。從事刑事執行、轉業的人可以進入公安機關,但要看具體情況,公安機關也有相應的報考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集會、遊行、示威和其他旨在反對國家的活動,參加罷工的;
(二)泄露國家秘密和警察工作秘密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刑訊逼供、體罰或者虐待罪犯的;
(五)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的;
(七)毆打他人或者指使他人毆打他人的;
(八)違法處罰或者收取費用的;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壹)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
(十二)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2.報考公安機關需要什麽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品行良好;
4.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其中,退役士兵年齡必須在25周歲以下;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當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其中雙側視力不低於5.0,男性身高不低於1.70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米;
6.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法學碩士學位者,須具有國民教育連載法學本科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