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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售前應註意的問題

簽訂預售合同的註意事項如下:

1.不要貿然交押金。

2.仔細查看房屋面積的約定。

3.明確房屋質量的約定。

4.價格應該清楚具體地寫在合同裏。

5.違約責任要明確。

6.關於交貨時間,需要明確延期交貨的處理。

北京法喜律師事務所王晶律師:

《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北京法西律師事務所王晶律師分析:

買方應註意將以下條款寫入合同,以維護自身權益。

(1)做好賣方的產權調查,了解房屋是否抵押,法院是否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

(2)分期付款,壹般簽約當天付30%首付,收到收據時付60%,辦完產權證時付尾款10%。

(3)當出賣人有抵押時,確定出賣人解除抵押的時間。

(4)賣方戶口遷出時間壹般約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5)賣方房產證存放在中介公司,減少壹房二賣的概率。

補充協議說明:

1.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明確雙方的義務和責任。為了避免各種問題,買賣雙方協商後簽訂了補充協議,有爭議的方面白紙黑字寫了出來。

2.售樓書等廣告的內容應明確寫入補充協議。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壹個非常重要的途徑。

3.明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

4.房貸辦不下來,要明確雙方的責任。

5.裝修標準要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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