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包煙賣了100以上,罰的是:
(1)立即停止相關卷煙品牌和規格的生產,並退出市場;
(二)取消商業企業對該品牌、規格卷煙的經營權;
(三)發現社會零售商戶明碼標價或實際零售價格超過1000元/200支卷煙的,煙草商業企業將立即停止相關卷煙品牌和規格的供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壹次銷售卷煙、雪茄煙超過50支的單位或者個人,視為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
第五十七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二、警察在家裏發現假煙怎麽辦?
制造假煙是我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定罪處罰。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