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打電話是違法的。開車打電話的,記2分,罰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駕駛機動車不得因撥打或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車門和車廂未關閉時行駛的;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懸掛或者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和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關閉發動機或空擋滑行;
(五)在道路上拋擲物品;
(6)摩托車手離開車把或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等。
二、開車時,什麽行為會阻礙壹條道路上的整體交通?
1.車門和車廂未關閉時開車;
2.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3.撥打接聽手機、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熄火或空擋滑行;
5.壹邊開車壹邊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