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技術為關鍵的公司,貢獻方當然占很大比重。如果甲方出資,擁有關鍵技術,特別是國家發明專利,同時又是知識分子或者科技人員,公司需要甲方全程參與,掌控全局。這時候輸出的比重無疑是大的,因為輸出端代表著公司的生死,沒有輸出基本不存在;越是技術型的投稿人,越是不可替代,比例越高。即使對方出資,比例也無法控制。出資的壹方,沒有工資,可以有最大的份額;而妳要支付出資方的工資,需要轉換,股份可以適度減少,妳還是控股方;
2.以資產為關鍵的公司,出資方比例高,而出資方沒有關鍵技術或其他專業技能,只是管理日常運營,比例低。比如開壹個快遞代收點,出資的壹方只給簡單的人力資本。這時候當然就低了。付出力量的壹方付出工資,貢獻的股份需要減少;如果不動工資,可以合理增持股份,但比例不能超過控股水平,資本還是控股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本法對普通合夥人的責任形式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