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各方(原始所有者)協商
壹般來說,拍賣前,法院要以適當的方式與房屋雙方當事人協商,當事人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協商出壹個結果。如果雙方對議價結果達成壹致,合理合法,那麽這個議價結果就成為房子的參考價。
2.請房管局定向查詢
如果以這種方式確定評估價格,法院會提前向房管局等機構發出問詢函,問詢函會明確要求、完成期限等事項。
3.在司法網上查詢平臺進行網上查詢。
目前網上查詢的平臺不多,只有JD.COM、工商銀行、淘寶三個渠道。
4.委托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房地產拍賣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拍賣人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競買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競買,也不得在拍賣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民事執行財產的規定
第八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不評估的,參照市場價格確定,並征求當事人意見。人民法院確定的底價不得低於首次拍賣時評估價或市場價的80%;有拍賣標的的,再次舉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底價,但每次降低的金額不得超過前次底價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