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個公司不能有兩個印章。公章在簽訂合同或其他涉及公司的重要事項時使用,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壹個公司有兩個公章,不僅涉嫌非法使用印章,還存在法律風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2.銷毀公司公章會被處罰嗎?
損壞公司公章將受到如下處罰:
1.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