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公訴案件撤回起訴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三條人民檢察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撤回起訴:
(壹)沒有犯罪事實;
(二)犯罪事實不是被告人所為;
(三)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四)證據不足或者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不負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被告人不宜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其他不應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1.企業成立的基本條件是什麽?
1.它有壹個合法的名字。
2.有章程或協議。
3.有符合法律要求的資金。
4.需要有量產版的運營權。
5.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內容相適應的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從業人員。
6.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經營範圍。
2.創辦企業的基本條件是什麽?
1.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