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為什麽要這麽做?古人認為,天地三才,應靜而不動。如果地不靜,陰陽失衡可能與皇帝的失誤有關,可能會導致災難。所以,這個時候皇帝必須向上帝懺悔,寫下“致罪人的信”,請求上帝寬恕,避免人間又壹場災難。
西漢時期,劉詢在位的時候。豫東發生強烈地震,造成大大小小49個縣、鄉倒塌倒塌,民眾流離失所,傷亡無數。為此,劉詢寫了壹封“致有罪者的信”。
但是,很明顯,“自責”的做法對抗震救災毫無用處。但是直到封建王朝結束,這壹時期的皇帝也會這樣做。
康熙十八年,北京發生8級強烈地震,破壞性極大,波及範圍很廣。根據中國地震目錄,45500人在這場地震中喪生。
災情發生後,康熙帝第二天立即發布“有罪詔書”。其大致意思是檢討自己的施政失誤,教導各級官員要盡心盡力為民。這種看似真誠的態度,其實是對社會的欺騙,無非是為了安撫民眾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