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許可證辦理需要準備以下四種材料: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新申請表1;
2、個體工商戶、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
4.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煙草許可證處理流程如下:
1.按照當地煙草專賣部門的規定申請並提交所需材料;
2.實地調查。主要是所轄區域的專賣管理處或者內管處的工作人員會測量店鋪的營業面積和離最近的零售點的距離;
3、根據實地調查結果,召開常務會議進行討論,並填寫審批表;
4.認證。
綜上,個體戶或其他有意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服務的組織應向當地煙草專賣局提出認證申請,並按流程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六條
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根據上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經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也可以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