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法律問題,要多聽取律師的意見,不要總說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因為律師是職業法律人,每個律師的背後都是壹個龐大的律師群體。作為門外漢,他們對法律的理解往往是壹知半解,斷章取義。
3.如果妳請了律師,妳必須信任妳的律師。雖然律師和妳的利益並不壹致,但是沒有律師會願意輸掉官司,給妳他認為最好的建議。當事人可以向其他律師咨詢,但不要對自己的代理律師說“我問了律師”“其他律師怎麽樣”,因為這說明妳根本不信任自己的代理律師,很容易讓律師懈怠。
4.不要讓律師給妳走後門。因為壹般來說,妳的案子都是小案子,律師費從幾萬到兩三千不等。走後門很容易出問題,沒有律師願意為了這麽壹點錢,冒著被清理出律師隊伍的風險。
5.不要找律師幫妳打贏官司。因為律師只提供程序性的法律服務,不提供結果性的法律服務,所以案件的結果取決於法院的判決。律師不是法官的父母,不能抓住法官的手來定案。況且法院的判決也會是錯誤的。誰能保證?
其余的就見仁見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