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兩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等問題達成協議,雙方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是指壹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經過立案、開庭等程序,終於拿到了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如果夫妻雙方在財產、子女撫養權、離婚等問題上產生分歧,無法達成壹致,那麽就要采取訴訟離婚的形式來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系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後,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調解不成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1091條離婚時,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