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為例:按《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人員,已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的,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後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前款規定年限的,在壹次性補足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根據該條規定,北京市享受退休待遇的標準為:累計繳費年限男性滿25年,女性滿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