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藝人涉嫌刑事犯罪,從法律法規或者行業規範的角度來說,都是極其嚴重的。這樣的藝人通常會受到最嚴重的行業懲罰,無法繼續自己原本的演藝工作。此外,損害民族感情的違法行為或相關違法行為將對社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與我國社會價值觀背道而馳,也將受到行業的嚴厲處罰,無法繼續從事原有的演藝工作。同時,具有上述違法情形的藝人,也將被整個行業市場所拋棄,被社會終身抵制。
通知指出,對劣跡藝人的治理取得了成效,但隨著娛樂行業的發展,仍頻繁出現從業人員政治素養低、法律意識淡薄、道德觀念下降等情況,對社會特別是青少年產生了嚴重的不良影響。通知要求進壹步加強行業管理。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罰力度,禁止不良藝人挪位復出。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參與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不得制作、播放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違法犯罪行為為主要內容的廣播電視節目;暫停播放以犯罪分子為主要創作者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節目。明確規定演藝從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職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