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醫療機構疫情防控要求

醫療機構疫情防控要求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應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及其功能定位,制定詳細的感染防控全體工作人員培訓計劃,進壹步強化“人人都是感染控制的實踐者”的意識,將感染防控要求落實到臨床診療活動的各個環節。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醫療機構、專科醫院、中醫院要更加重視感染防控,梳理本機構薄弱環節,繼續開展全員培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法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

  • 上一篇:行政和執法的區別
  • 下一篇:影樓日常消費的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