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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拿到醫院的原始病例嗎?

根據相關規定,病歷由醫院病案室管理,不能帶走。但是妳可以帶走副本。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制或者查閱病歷的申請,並按規定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 (壹)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2)已故患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代理人。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接受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制或者查閱病歷,並按照規定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

(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已故患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代理人。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印病歷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壹)申請人是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之間代理關系的合法證明材料和委托書;

(三)申請人為已故患者合法繼承人的,應當提供已故患者死亡證明、已故患者合法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已故患者與合法繼承人關系的合法證明;

(4)申請人是已故患者法定繼承人的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已故患者法定繼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已故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合法證明、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合法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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