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公立醫院可以作為壹般納稅人申領增值稅發票,業務符合要求的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對於民營醫院來說,本身就是類似的公司,也可以開公司負責人的發票。只是有些生意或者藥品是免稅的。
發票公司應按如下方式報銷:
1,允許稅前扣除的醫藥費,員工就業前去醫療機構的醫藥費;
2.差旅費和住宿費:員工出差購買的機票、意外險和簽證費;
3.辦公通訊費:符合條件的通訊費,手機登記為員工個人,發票也開給個人;
4、符合範圍的職工教育費、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