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治國應該建立在以德治國的基礎上。
首先,由於道德是立法的基礎,重要的、基本的道德規範是法律規範的主要來源之壹,先進的道德規範是法律規範的主要價值目標之壹,良好的道德規範是評價法律規範善惡的主要標準之壹。
其次,由於道德是執法的基礎,法律規範難免模糊,能否公正準確地把握立法目的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不可避免地擁有壹定的自由裁量權,而這種權力能否被恰當使用,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
大多數人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礎;權利是現代法治的核心,如何將法定權利轉化為物權,取決於公民的自覺和自願意識。與權利意識相對應的義務意識也與公民意識和自願意識相關。
2.以德治國需要法治的補充和保障。
以德治國重在提高人的內在意識,建設人的動力文明來矯正人的文明行為;依法治國重在通過約束人的外在行為,建設人的行為文明來發掘人的內在文明。
以德治國重在建設個體文明,通過榜樣的力量促進社會主義群體文明水平的提高;依法治國重在建設群體文明,通過群體文明的提升,預防和威懾個體越軌行為。
以德治國重在強調人的義務感和責任感,依法治國重在保障人的權利,強調人的權利意識。兩者相輔相成。
3.兩者是相互依存的。
從形式上講,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也是道德的保障。法律規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礎是道德。因此,只有法治承載了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撐。在依法治國的實踐中,法律的有效實施有賴於道德的支撐,道德的實踐也離不開法律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