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和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照本法規定服兵役的義務。
擴展數據:
參加兵役登記是法律賦予每個適齡男性公民的光榮職責和神聖責任,具有強制性。
《兵役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可以並處罰款:拒絕或者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應征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征集的;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履行軍事職責和應征入伍的。
逃避或者拒絕兵役登記的公民,不僅影響其正常參軍,還會受到行政處罰。根據兵役法的規定,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深造。
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視情節由所在學校予以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比照上述規定處理。戰時拒絕履行相關義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大網-中國人民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