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並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3、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具有懲罰性賠償責任的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如何維權?
1,與運營商協商解決糾紛;
2.投訴;
3、調解,可以申請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
4.仲裁。仲裁解決需要事先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
5.訴訟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