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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後殺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有哪些具體規定?

搶劫過程中故意殺人罪的定罪是:行為人實施搶劫並致人死亡的,構成搶劫並致人死亡;行為人在搶劫罪之外又實施故意殺人的,構成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處罰是:搶劫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劫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合並處罰,應當根據法律的具體規定量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63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械搶劫;

(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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