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轄區的,應當在遷出前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可以遷移。對於已婚子女遷入父母戶籍,法律上沒有準確的文件規定,主要以當地戶籍部門的文件為準。戶籍改革後,已婚子女投靠父母戶籍有了不同的要求和條件。當地群眾是否可以不離婚投靠父母戶籍,需要到父母戶籍所在地咨詢,按當地要求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轄區的,應當在遷出前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可以遷移。對於已婚子女遷入父母戶籍,法律上沒有準確的文件規定,主要以當地戶籍部門的文件為準。戶籍改革後,已婚子女投靠父母戶籍有了不同的要求和條件。當地群眾是否可以不離婚投靠父母戶籍,需要到父母戶籍所在地咨詢,按當地要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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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