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查詢:很多地區的法院、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都提供了網上查詢系統,輸入案號或當事人信息就可以查詢案件的最新進展。
電話查詢:可以撥打立案機關的咨詢電話,工作人員會在提供相關資料後告知案件進展。
現場查詢:直接到立案處,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案件相關材料,向工作人員咨詢案件進展情況。
立案需要以下基本材料:
起訴狀:正本壹份,根據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原告身份證明: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
被告身份信息:被告為自然人的,原告應提供被告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證據材料:證據材料可以是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可以證明案件事實。
訴訟費:原告在立案時應按照有關規定交納訴訟費。
綜上所述,對已立案案件進展情況的查詢,可以通過網上查詢、電話查詢、現場查詢等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在管轄範圍內,及時審查檢舉、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