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隨著我國經濟從信息化到數字化的快速發展,稅收征管也從“以票管稅”走向了“以數管稅”。從“以票治稅”到“以數治稅”,《意見》對我國稅務系統探索數字技術應用、創新稅收征管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地方稅務機關積極推進“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推進智能辦稅,完善稅收監管體系。
2.“以計稅為主線”——管理綜合更科學。在中國稅收征管的第三次改革中,“綜合”是壹個重要標誌,這也反映了“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間中國現代稅收征管改革的進展。“合作”是優化業務方式的探索,“合並”實現了組織和機構的保障,為堅持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努力建設壹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稅收執法隊伍奠定了堅實基礎。所謂“綜合”,就是執法、服務、監管的系統優化,也是業務流程、制度規範、信息技術、數據要素、崗位責任制的整合升級。“綜合”的主線是“以數治稅”,這標誌著稅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到系統集成的重大突破,將全面助力我國“數字政府”建設。根據《意見》要求,我國將探索建立全國統壹的電子稅務局,借助強大的數字化平臺,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進行深度數據挖掘和有效利用,進壹步彰顯數字化稅收管理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