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黨中央的領導下,經過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以憲法為核心,以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諸多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體。
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其他法律規範組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普遍實現了有法可依。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裏程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逐步成熟的重要標誌。
法律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有力地推動和保障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有力地維護和發展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充分肯定我國法制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進步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國法制建設還存在不少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不相適應的問題,與黨和國家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同時,事業在發展,形勢在變化,法律制度不可能壹勞永逸。在實踐的基礎上,不斷完善我國的法律體系,是時代提出的新任務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