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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報告疫情的後果

法律解析:隱瞞真實行程和病情,不報涉嫌犯罪,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眾安全的,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壹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百壹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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