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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控制中危重病人如何開陪護證?

陪護卡陪護家屬在患者住院時通知醫院收費站需要陪護,辦理陪護卡;也可以在住院後向護士長說明陪護的需求,護士長會根據醫囑和患者情況確定陪護床的人數,然後開具陪護證明。

醫院出具的出院證明上明確記錄了陪護人員數量。如果證明上明確寫明陪護人是壹個人,那麽妳主張的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只能算壹個人,不管實際陪護人是兩個還是三個。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實際押運員和押運員的工資按照押運員的收入和實際押運員的天數計算。如果無法證明實際照顧者和照顧者的收入,法院將按照當地護理費標準計算。比如深圳的陪護費壹般是50元/人·天。當然,如果妳能證明實際照顧者和照顧者的工資,法院會根據照顧者的收入和陪伴天數計算護理費。比如妳父親住院,妳要去妳工作的公司開證明,證明妳父親住院期間妳向公司請假去醫院陪護,陪護期間妳沒有上班。證書上還註明了妳的月工資(妳最好提供妳和公司的勞動合同,工資發放和領取記錄,社保清單);然後妳拿著公司的證明去醫院,讓主治醫生簽字,加蓋入院證明專用章。醫院出具的出院證明上明確記錄了陪護人員數量。如果證明上明確寫明陪同人員為壹人,那麽妳主張的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只能按壹人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六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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