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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社區沒有出具證明。

法律分析:“無證不準出村”是封村行為,這個突出問題在全國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領導小組第壹次會議和全國公安機關電視電話會議上都有提及。會上強調,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置檢查站、堵塞交通等違法行為,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依法安全處理,維護正常交通秩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發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的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封鎖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但是,封鎖大中城市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幹線交通中斷或者邊境關閉的,由國務院決定。村民自治的前提是“依法自治”。如果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則該決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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