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在疫情期間收到了醫院的補助,但辭職後醫院拒絕支付補助,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查詢醫院政策:首先可以查詢醫院的相關政策,了解發放補助的條件和標準。如果政策規定需要繼續在醫院工作才能拿到補貼,那妳辭職後可能就拿不到補貼了。
與醫院溝通:如果妳認為醫院拒付補助不合理,可以與醫院相關部門或負責人溝通。妳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如工作證明、補貼發放記錄等,證明妳有權獲得補貼。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妳和醫院溝通無果,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詢律師或相關機構,了解自己的權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徑。疫情期間辭職,醫院未按承諾或相關規定給妳補助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聯系醫院財務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詢問補貼發放情況,要求解釋。
如果醫院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或解決辦法,可以考慮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尋求法律援助。
如果認為醫院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投訴。
總而言之:
如果妳在疫情期間領取了醫院補助,但辭職後醫院拒絕支付補助,妳可以咨詢醫院政策,與醫院溝通或尋求法律援助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勞動者有權獲得與其工作相關的福利待遇。如果醫院拒絕支付妳應得的補助,妳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