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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

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壹定比例提供給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因工死亡親屬;

3、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人身傷害的賠償原則是什麽?

1,全額賠償原則,應當根據行為人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全部賠償;

2、財產賠償原則,確認財產賠償的規則,即明確所有因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都必須以財產的形式進行賠償;

3.損益平衡原則,債權人應當從損害金額中扣除利息,債務人應當對差額進行賠償的賠償責任範圍確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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