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侵犯公民的住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予立案。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未經房屋所有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房屋,或者被要求退出後無故拒絕退出,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第(三)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