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職業打假人陳驍被立案,通過打假獲利10萬余元。他的行為被法律認定為敲詐勒索,陳驍還涉嫌惡意訴訟等罪名。年僅18歲的陳驍,壹年內通過800多起訴訟,獲得了幾十萬的賠償。陳驍的主要目標是為各大網絡電商平臺購買低價商品,然後針對商品存在的問題發起訴訟,再在接到法院傳票後通過拍照的方式將傳票發送給商家。大多數商家選擇協商解決問題,以避免十倍賠償或冗長的訴訟程序,陳驍從中獲利。陳驍的800多項訴訟大部分被法院駁回,法院駁回的理由幾乎壹致認為陳驍購買的商品不是為了個人消費,而是為了盈利,所以法院沒有支持他的訴訟請求。直到今年,當地法院因其有限的商業環境濫用訴訟權利,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陳驍提起公訴。下面就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說這個案子會如何定性:
壹、涉嫌敲詐勒索
陳驍的行為是否構成敲詐勒索,要看陳驍在與商家交涉過程中,是否提出了大量金錢要求,比如起訴或抹黑商家的商品,向商家索要巨額賠償。如果陳驍有這樣的行為,那麽他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二、濫用訴訟、惡意訴訟等罪名。
陳驍壹年內發起800多起訴訟,極大地占用了有限的訴訟資源。當然,如果陳驍需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陳驍涉嫌以營利為目的濫用訴訟。
三。法院應當依法處理,履行職責。
另壹方面,如果陳驍的行為只是多重訴訟,那麽法院就不應該限制個人訴訟的數量。從這個角度來看,陳驍沒有違反法律。
妳認為陳驍作為壹個職業打假人,在法律上會被如何定性?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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